新加坡华人小贩与小贩文化的演变
小贩中心、小贩食物与小贩文化是新加坡国民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。不少新加坡人热衷于寻找最佳小贩美食,甚至不惜耐心排队等候。近年来,新加坡小贩文化获得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,但鲜为人知的是,新加坡是世界少数(很可能是唯一)有序兴建小贩中心的国家。这种汇聚各类小贩、专供人们烹煮和用餐的有盖场所,如今已成为充满活力的多元文化公共空间。11970年代初,政府兴建小贩中心的初衷,是为了规范管理街头小贩,解决长期存在的公共卫生与社会秩序问题。由此可见,小贩中心以及更广义的小贩行业,是新加坡社会经济演变的缩影。


殖民地时期的小贩
现代新加坡小贩文化的历史,可追溯至19世纪的殖民地时期。当时,新加坡作为蓬勃发展的贸易港口,吸引了大批来自中国、印度和马来群岛的移民。2他们漂洋过海,前来寻求更好的生活机遇。随着人口的迅速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,小贩行业应运而生。尽管新加坡经济持续扩张,但经济上的差距及结构性失业问题,导致许多人没有稳定的工作而转向寻求其他临时的收入来源。小贩入行门槛低,也可能带来不错的收入,成为最具吸引力的选择之一。
对熟食的庞大需求,进一步增强了当小贩的吸引力。大部分来新谋生的华人男性为单身汉群体,料理三餐不易,因此他们依赖熟食小贩,以获取实惠又方便的餐食。3这种需求在工作日尤为显著,小贩会聚集在码头和办公区域,向苦力、文员及信差售卖午餐。
独立前的华人小贩:特征与分布
以小贩人数而言,华人自始便在小贩行业中占多数,而这个行业对国家带来的利弊,也多与华人息息相关。1950年小贩调查委员会的一份报告指出,当时约有84%的小贩是华人,其次是印度人,占14%。由此可见,早期的本地小贩显然以华人和印度移民居多。由于华人小贩占多数,1950年小贩调查委员会甚至将小贩问题视为“华人问题”,并归因于“老百姓想要当老板、自己做主的渴望”。4

小贩通常集中在两大区域摆摊:一是商贸区,为劳工解决温饱;二是按种族或方言群划分的聚居区,这些地方往往也是小贩自己的居住区。5当时的新加坡聚居区按种族划分——华人多聚居于牛车水,马来人则于甘榜格南,印度人于小印度。华人的分布又进一步按方言群细分。主要的方言群,如福建、潮州和广东人,大多定居在新加坡河南岸的区域(俗称“大坡”),而海南、福州等较小的社群则居住在北岸的区域(俗称“小坡”)。6除了在平常工作日营业,小贩也会在各自的居住区售卖餐食,延续熟悉的家乡味。

例如,1845年在新加坡河南岸爱伦坡街兴建的新巴刹(俗称潮州巴刹),以售卖潮州货品闻名,包括新鲜鱼货、海味和潮州菜常用的食材。潮州小贩很可能就聚集在巴刹周围,售卖传统潮州菜色。

小贩行业的问题与监管
普遍不受政府监管的流动小贩,实际上也给英殖民地政府市政当局带来了许多挑战,其中环境污染和公共卫生问题最为棘手。到了1913年时,情况已相当严重,市政卫生官员米德尔顿(生卒年不详)甚至将小贩形容为“祸害”,指他们不仅阻碍街道和五脚基的通行,所售食物也缺乏卫生保障。7
这样的指控源于几个因素。首先,流动小贩给城市规划带来挑战。小贩大多无序摆摊,并聚集于交通繁忙之处,如工人和商家汇聚的商贸区(莱佛士广场、哥烈码头一带)及码头,造成车辆和行人拥堵。其次,由于环境所限,小贩食物的制作过程普遍欠缺卫生保障。小贩常用不甚干净的水源烹煮食物和清洗用具,并将厨余倒入下水道,导致卫生管道堵塞。这些行为不仅带来严重的公共卫生风险,也助长霍乱、伤寒等疾病暴发,以及虫害滋生。
早在1903年,华民护卫司署(俗称大人衙)便为华人小贩推出自愿注册制度,尝试规范管理并缓解相关问题。然而,这些举措欠缺英殖民政府的支持,当局不愿分配资源处理执照发放与立法管制。随着小贩问题日益严重,当局终于在1907年接手小贩管制,并颁布首个附属法例,对夜间的流动小贩进行注册和规范。然而,这类小贩仅占整体中的少数。1919年,法律才扩大适用范围,涵盖日间和夜间小贩。实际上,这些立法规范的变动更多是“雷声大雨点小”,有序管理小贩的行政机制仍未建立。
小贩改革与小贩中心的兴建
新加坡于1965年独立后,时任总理李光耀(1923-2015)和其他建国元勋推行了一系列政治、经济和社会改革,包括在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对小贩行业进行的重要整顿。1969年至1973年间,政府相继出台多项小贩改革政策,以解决无序小贩营业造成的公共卫生和环境污染问题。8

这时期的小贩改革政策主要聚焦三个领域。首先是立法。1969年《环境公共卫生法令》和1973年《食品销售法令》的颁布,不仅确立了具法律约束力的小贩卫生准则,也为小贩治理与运营建立了制度框架。此外,《环境公共卫生法令》赋予非警务的卫生官员惩处违规小贩的权力,提高了执法效率。
其次,政府也重新整顿了当时隶属于环境发展部的小贩局。1965年至1973年间,小贩局着重提升组织能力,加强规划与执法,设立专属部门长期负责小贩治理政策,包括规划固定场所(小贩中心)安置小贩。当局也将公共卫生执法人员的人数增加近两倍。这些改革让政府能够更有效地制定和落实小贩政策。
第三,也是最具影响力的措施,是强制小贩迁入小贩中心。在1960年代末至1970年代,政府将街头小贩有序安置到配备齐全的有盖场所,结束了街头无序摆摊的状况。到了1973年,环境发展部已兴建15座小贩中心,并计划在1976年以前每年增建25至30座。这项搬迁政策不仅显著改善了流动小贩所带来的公共卫生问题,也成功将小贩行业从街头转向规范管理,奠定了今日小贩行业的基础。

小贩中心的兴建,重塑了小贩的族群分布。由于小贩中心大多设在组屋区,方便居民日常用餐,其逐渐发展为一个族群平均分配的公共空间。1989年推出的种族融合政策,确保组屋人口结构能反映新加坡整体族群比例(约75%华人、15%马来人、8%印度人及2%其他族群)。小贩中心也借鉴这一模式,通过为各族群饮食类别设定执照配额,满足多元族群的饮食需求。与殖民地时期小贩行业多集中于族群聚居区、且以华人和印度人居多的情况不同,这些改革让小贩分布更契合新加坡的多元文化政策,不仅促进了社区包容,也确保各族群皆可方便地解决三餐。如今,小贩文化已成为新加坡重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,是国家历史、族群多元性与文化传承的体现。
本文原文为 The evolution of Chinese hawkers and hawker culture in Singapore,此为编辑和翻译后的版本。点击此处查看原文。
| 1 | Ryan Kueh, From Streets to Stalls: The History and Evolution of Hawking and Hawker Centres in Singapore. |
| 2 | 马来群岛是指受印尼和马来文化影响的历史区域。其范围曾包括室里佛逝(又称三佛齐)、满者伯夷和柔佛-廖内等王国,地跨现在的印尼、新加坡、文莱、泰国南部和菲律宾部分地区。参见Timothy P. Barnard, ed., Contesting Malayness: Malay Identity Across Boundaries (Singapore: Singapore University Press, 2004)。 |
| 3 | Kueh, From Streets to Stalls. |
| 4 | Hawkers Inquiry Commission, “Report of the Hawkers Inquiry Commission, 1950.” |
| 5 | Kueh, From Streets to Stalls. |
| 6 | Kiyomi Yamashita, “The Residential Segregation of Chinese Dialect Groups in Singapore: With Focus on the Period before ca. 1970,” Geographical Review of Japan 59 (Ser. B), no. 2 (1986): 90. |
| 7 | W. Bartley, “Report of the Committee Appointed to Investigate the Hawker Question in Singapore,” Colonial Secretary Singapore, 4 November 1931, 8. |
| 8 | Kueh, From Streets to Stalls. |
Bartley, W. Report of the Committee Appointed to Investigate the Hawker Question in Singapore. Colonial Secretary Singapore, 4 November 1931. | |
Hawkers Inquiry Commission. “Report of the Hawkers Inquiry Commission, 1950.” Colony of Singapore, 30 September 1950. | |
Kueh, Ryan. From Streets to Stalls: The History and Evolution of Hawking and Hawker Centres in Singapore. Singapore: World Scientific Publishing Co, 2024. | |
Yamashita, Kiyomi. “The Residential Segregation of Chinese Dialect Groups in Singapore: With Focus on the Period before ca. 1970.” Geographical Review of Japan 59 (Ser. B), no. 2 (1986): 83–102. |

